飲食 | 1、自來水石灰含量高不宜生飲,波蘭人多購買瓶裝水飲用。 2、波蘭人主食為麵包及馬鈴薯,多搭配肉類食用。 |
衣著 | 波蘭冬季寒冷,保暖衣物如帽子、靴子、手套及圍巾等均為必備品。夏季日夜溫差大,早晚外出時宜攜帶外套。 |
交通 | 1、大眾運輸:市區有軌電車(tram)及公車。華沙行駛時間為5時至24時,N字頭係夜間公車。華沙機場至市區可搭公車或計程車。 2、地鐵(metro):華沙之大眾運輸車票可通用於地鐵、電車及公車,可於書報攤(如Ruch、Kolporter)或地鐵站自動售票機購買。進入地鐵、電車及公車內,須先讀卡或驗票啟用車票,否則經查將遭罰款。 3、計程車:各城市均有計程車公司,以電話叫車較能確保價格及服務品質。由華沙蕭邦機場進入市區除公車外,亦可搭大廳外之排班計程車,或以電話叫車,如Sawa計程車公司6444444(手機) / 22-6444444(一般電話),公司接線生可通英文。市區之主要火車站、飯店或大型購物中心亦有排班計程車。計程車並非隨招隨停。 4、鐵路:由波蘭鐵路公司(PKP)營運,各城市間均有鐵路路網。以搭乘城際列車(Intercity)( http://www.intercity.pl/ )最便捷,可連接鄰近歐洲國家。 5、車票:華沙大眾運輸車票可通用於地鐵、電車及公車。詳細票價請參考華沙大眾運輸局網站( http://www.ztm.waw.pl/ )。車票亦向書報攤、各地鐵站內自動販賣機(波/英/德文)購買,或備妥零錢逕向電車或公車司機購買單程票。進入電車、公車、地鐵站時,須先讀卡或驗票啟用車票,否則經查獲將遭罰款。下車或出站時不必再度驗票,車票可逕留存。 |
駕車資料 | 1、 據波蘭法規,停留不超過6個月之短期外國訪客,可持該國有效駕照在波蘭駕車。 2、我國與波蘭105年2月完成簽署駕照相互承認瞭解備忘錄。依據該瞭解備忘錄,持有臺灣或波蘭駕照者在依相關規定繳納規費後,毋須通過筆試及路考即可申換波蘭或我國駕照,惟申請人須持有自核發日起算效期至少1年的對方國合法居留證明,並於入境對方國之翌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
育樂 | 波蘭人喜好之運動包括足球、排球、游泳及冬季滑雪。藝文活動發達,每年夏季週日下午在華沙Lazinski公園蕭邦紀念塑像旁均舉行鋼琴演奏會。 |
消費 | 購物環境便利,大型購物中心可見於波蘭各主要城市。國際大型連鎖賣場及速食餐廳均可見。 |
醫療及保險制度 | 波蘭社會保險(ZUS)提供民眾至公立醫院免費看病。 |
治安狀況 | 波蘭自2004年加入歐盟後,人民所得逐漸提高,犯罪率逐年降低。主要城市觀光區仍有扒竊集團,國人旅波時,應避免理會陌生人搭訕,並注意重要物品之保管。 建議旅波國人應: 隨時注意,提高警覺,財不露白; 避免出入治安不佳區域; 夜間避免於暗巷獨行;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火車、公車、電車、地鐵)須留意扒手或扒竊集團,特別在上下車時應注意隨身財物、行李、行動電話等;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請購足額車票。進入電車、公車、地鐵站時,須先讀卡或驗票啟用車票,否則經查獲將遭罰款。 在市區停車宜儘量使用專人看管之停車場。 |
電壓 | 220V(伏特) |
時區/與我國時差 | 波蘭屬中歐時區(Central European Time);日光節約時間為UTC+2(每年3月最後一個星期日至10月最後一個星期日),較我國時間慢6小時;其他月份為UTC+1,較我國慢7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