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 1. 沙國已對我開放電子觀光簽證(e-Visa, 通常為一年多次入出境簽證,每次可停留90天),國人可於行前至沙國電子簽證網站(https://ksavisa.sa/)申請觀光電子簽證(請於國籍欄位選填Taiwan相關選項,倘電子簽證國籍與護照不符恐無法入境沙國)。 2. 沙國政府已設立線上簽證申請平台(https://ksavisa.sa/),供各國旅客在線上註冊填表申請各類簽證。 3.國人於申請沙國簽證或申辦居留文件時,須於國籍欄位填寫Taiwan,或National China(沙國對我國之簡稱),以免入境沙國後申辦居留證件時,因國籍資料不一致而遭遇困難或不便。另因沙國簽證之停留期限以阿拉伯文書寫,請國人向簽證核發機構確認停留期限,並於期限屆滿前離境,以免因逾期停留而受罰。 4.國人申請沙國商務簽證時須請沙國擔保人(Sponsor)申辦,商務簽證之停留期限為1週至1個月不等,國人持憑入境沙國後,得向沙國護照局申請延長停留期限。 5.工作簽證之效期為3個月,國人持憑入境沙國後,須於3日內由沙國擔保人向護照局申請居留證(Igama),居留期限為2年。持居留證者,須於離境前申辦「出境及再入境簽證」(Exit Reentry Visa),該「出境及再入境簽證」又區分為單次入境及多次入境,結束居留者於離境前須申請「離境簽證」(Final Exit)。 6.國人申請沙國學生簽證時須繳驗擬就讀學校核發之入學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備供查核;沙國教育部為鼓勵及便利外國留學生申請至沙國留學,已設立「留學沙國」(Study in Saudi)網站(網址studyinsaudi.moe.gov.sa),有意赴沙國留學之外國學生均可透過該平台依擬就讀學校、科系申請入學許可,包含全額獎學金、獎助金(獎學金申請期限自9月初至12月初)及自費。 7.國人穆斯林申請朝覲(Hajj)簽證,請向「沙烏地阿拉伯駐華商務辦事處」(電話:02-2876-1444)洽詢辦理。 8. 沙國2023年1月30日起宣布提供搭乘沙國國營航空(SAUDIA及Flynas)至沙國之旅客免費短期入境電子簽證,便利旅客從事副朝(Umrah,非Hajj)、進入麥地那聖寺及參訪觀光景點等。旅客在航空公司網站訂票時可連結至沙國簽證系統,以完成相關程序,該電子簽證提供旅客效期3個月、單次入境、在沙國停留4天之權利(擬從事副朝須另用手機下載Nusuk App事先完成預約);沙國強調該簽證不可延期(須於簽證效期屆期前離境)且不適用於朝覲(Hajj),提醒國人留意。 9. 有關沙國簽證疑義,請向「沙烏地阿拉伯駐華商務辦事處」(電話:02-2876-1444)確認最新相關資訊。 10. 有關沙國對朝覲客入境須接種疫苗相關規定請參閱沙國衛生部公告(https://www.moh.gov.sa/en/HealthAwareness/Pilgrims_Health/Documents/Health-Regulations-En.pdf)或瀏覽該部網站(https://www.moh.gov.sa/)。 |
入境須知 | 1.勿攜帶違反沙國及伊斯蘭教義之物品入境,如:酒類、豬肉、色情影片或刊物。在沙國飲酒、存酒、製酒或售酒者,將被罰款、監禁後驅逐出境,另沙國毒品管制法令嚴峻,走私毒品者處以死刑。 2.依據沙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公告,凡入出沙國國境旅客攜帶貨幣或貴金屬(珠寶首飾)價值達沙幣6萬元(約折合16,000美元) 、價值超過沙幣3千元(約折合802美元)之商品、超過200支香煙或500克煙草製品、無人機及藥品等相關受限制之物品,必須填寫表格向沙國海關申報。 3.沙國社會相對保守,女性通常須著長袍(Abaya)出門,不強制配戴頭巾,但2019年9月27日沙國開放觀光簽證公告表示,將不強制外國女性觀光客著長袍,但在公共場合、海灘等地區,衣著仍需端莊得體。男性衣著限制較少,但在公共場合不得袒胸露背、穿著無袖上衣或不過膝短褲。 4.持有沙國簽證並非入境保證,沙國移民官仍有權拒絕入境。 5. 沙國規定麥加與麥地那聖地(Haram Area)僅限穆斯林進入,倘非穆斯林國人在沙國旅遊見「Start of Haram Area」或「Muslims Only」相關標示,務請繞道避開,以免誤觸當地法規而受罰。 |
過境轉機 | 倘在沙國國際機場轉機停留12至72小時,需事先申請過境簽證。 |
其他 | 1. 近期網路交友詐騙案件頻傳,多為詐騙份子謊稱自身為具西方背景之菁英人士,受困於中東、東南亞、南亞或非洲戰亂地區,透過網路交友敘述身陷困境,請求借款、匯款等金錢協助,稱將於事後還款,或將論及婚嫁等,倘遭遇類似案件,建議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 2. 國人在沙國期間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66-505-223-725(沙國境內請直撥:0505-223-725);亦可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