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打工資訊
受理單位: 駐臺北韓國代表部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506室
電話:+886-2-2758-8320~5
傳真:+886-2-2757-7006
E-mail:taipei@mofa.go.kr
年齡限制: 18至34歲
名額限制: 每年800名
停留期限: 12個月
韓國度假打工申請
資料來源: 駐臺北韓國代表部 (資料內容如有異動,請以受理單位提供之資訊為主)
申請資格
- 持有定居我國戶籍證明之我國國民,同時持有至少12個月以上效期之我國護照。
- 須滿18~未滿35歲。
- 申請簽證者必須持有入境韓國之來回機票及初期停留期間生活費之財力證明。
- 不得與受撫養子女同行。
- 未曾申請度假打工簽證者。
- 在韓國停留期間必須加入醫療保險。
- 無犯罪證明者。
- 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者。
應具備簽證申請證明文件
- 效期12個月以上護照及國民身分證之正、影本各一份。
- 戶籍謄本正本1份。
- 簽證申請書(向駐臺北韓國代表部索取填寫)。
- 彩色照片1張(3.5×4.5公分、最近6個月內拍攝)。
- 停留一定期間(3個月)之生活費財力證明(至少3,000美元以上之銀行存款證明)。
- 度假打工行程及其計畫書。
- 在學證明書或最高學歷證明書。
-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 健康診斷書(驗尿、驗血等健康及胸肺X光檢查)。
- 在韓國停留期間加入醫療保險之證明書(向駐臺北韓國代表部索取填寫)。
旅行保險
目前市面上一般旅行平安險的保障天數最多為180天,而多數出國度假打工停留時間往往超過半年,所以請務必購買保障足夠天數(涵蓋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的保險產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其他規定
- 不可攜帶孩童。
- 國人居留登記:取得度假打工簽證入境韓國,且停留超過90日者,必須自入境日起90日以內,至居留地所在之入出國管理事務所或出張所(各地服務站),辦理外國人居留登記。
- 停留地變更:如須變更停留地時,必須在14日以內至出入國管理事務所、出張所或市、郡、區,辦理轉入申請登記。
- 從事下列行為者,不屬於打工簽證發給對象:
(1)入境韓國後非觀光而以就業為目的者
(2)在娛樂演藝場所工作者
(3)從事須具備一定資格條件之醫師、律師、教授、飛機駕駛員等工作者
(4)從事外語補習班教學之現職工作者
(5)接受韓語學習以外之正規課程教育者
(6)從事採訪、宗教、研究、技術指導等不符合協定宗旨之活動者 - 資格變更:持度假打工簽證者如擬從事具有一定資格條件之專門職業(如醫師、律師、教授、飛機駕駛員、補習班教師等)時,須辦理專業資格變更手續。
- 持有打工度假簽證者就業活動限制規定 :
(1)工作時數限制:一年最多1,300小時。
(2)雇用方式:只要符合工作時數限制,並無限定是否為約聘職、時薪打工制等僱用方式。(3)禁止從事之職業類別:教授(E-1)、外文指導(E-2)、研究人員(E-3)、技術人員(E-4)、專門職業(E-5)、特定活動(E-7)等符合上述資格之職業。 - 更多詳細度假打工簽證發給辦法等規定,請向駐臺北韓國代表部查詢。
韓國注意事項
韓國近年來在政治、經濟、文化、體育各方面表現亮眼,尤其近10餘年來傾力推動流行文化輸出的結果,成為許多年輕人觀光旅遊的首選之一。韓國治安良好,生活水準與臺灣相當,加上四季分明的氣候,對臺灣年輕人而言,在韓國度假打工將會是一番嶄新的人生體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韓國有其母語,說英語並不普遍。因此國人在韓國度假打工,除須時刻注意自身的健康及安全,並對當地的法令及民情有所瞭解外,能夠有基本的韓語能力,將有莫大幫助。如果國人對韓國的文化及法令有更多的認識,並略通韓語,當可以確保在韓國度假打工的平安愉悅,即使遇到困難,也可以向中華民國駐韓國代表處及駐釜山辦事處聯繫,以獲得協助。
韓民族係由單一民族組成,性情豪放,具強烈民族意識及競爭精神,並且喜愛音樂、舞蹈及體育。韓國人民工作勤奮,遵行儒家思想,講究輩分觀念,對初識的陌生外國人較不容易親近,不過相處時日長了之後,又會變得重情講義。來韓國度假打工,宜務實看待韓國社會民風,充分尊重職場前輩,主動融入職場,當能享有愉快的工作經驗。
韓國面積約為臺灣3倍,人口約5,000萬,其中近一半人口集中在韓國首都首爾市及附近衛星城鎮。全國通信設施良好,與臺灣家人聯繫可暢通無阻,因此,來韓度假打工的年輕朋友,最好定期與在臺家人聯繫、報平安。
韓國治安良好,但國人對自身安全仍宜保持高度警覺,防杜發生意外,尤其女性應避免單獨在郊區及偏遠地區旅行,並避免夜間獨行及搭乘陌生人的便車。
臺灣和韓國在2010年簽署度假打工備忘錄。此備忘錄讓雙方介於18到35歲的年輕人在韓國或臺灣度假時,得以用打工的方式來資助旅費。從這項備忘錄實施以來,越來越多的臺灣年輕朋友到韓國從事各種不同的工作,包括餐廳、商店、農場或工廠等不同場域。根據這項備忘錄規定,在韓國度假打工最長可達一年。
出國度假打工是美好體驗,但難免有治安、人身健康安全、意外事故、天然災害等相關風險。駐韓國代表處及駐釜山辦事處提醒,有些國人在韓國有過不愉快的經驗,主要原因是語言溝通誤會,導致生活及工作的不便;或對韓國法令、文化或交通規則不甚瞭解,誤觸法令;或發生車禍、意外事故;或身體不適,必須住院治療,因此來韓前務必先行投保度假打工期間海外全額醫療保險,以免必須負擔龐大醫療費用,反而增加家庭負擔。
為了讓您在韓國度假打工順心如意,特為您備妥相關注意須知,並誠摯祝福您在韓國度假打工愉快。
中華民國外交部、駐韓國代表處及駐釜山辦事處感謝您的合作,並樂於隨時提供您必要的協助。
出發前往韓國之前
醫療保險及意外保險
韓國的醫療費用相當昂貴,出國前請務必向國內保險公司投保全年度(或在韓期間)海外急難救助及醫療保險給付。
蒐集相關資訊
在國外度假打工實際情況與自助旅行、參加旅行社海外旅遊團或留學、遊學有著極大差別。國人赴韓國度假打工前,最好能參加短期的韓語學習課程,並瞭解打工項目及工作場所起居環境等資訊,以便於抵韓後盡快融入當地工作與生活。
通關及檢疫注意事項
入境韓國時須填繳:(1)入國申請書(2)物品申報單。機內的服務人員會發入境韓國時所須填寫的資料,在飛行期間事先填寫,將可縮短入境的時間。
報關是以書面申報爲原則,但遊客所携帶的隨身行李,口頭申報即可。通過韓國各國際機場的遊客,可自由選擇一般課稅或免課稅的海關櫃檯。若遊客所帶的物品價值不超過800美元,且所持外幣不超過10,000美元者,皆可由免課稅的簡便櫃檯辦理手續;但不得持有槍炮、火藥、毒品、動植物、危害公共安全之事物、僞造貨幣或證券、仿冒品、無綫電機用品等物品。爲了防止有人使用簡化櫃檯走私,違反者將加重刑責。
居留韓國期間
請遵守交通規則
韓國的駕駛方向與臺灣相同,因此沒有習慣上的差異,交通規則也與臺灣近似,前、後座強制繫安全帶、開車時不可使用手機。另因酒駕處罰嚴厲,因此代駕行業暢旺。
買車及租車保險
凡持有臺灣駕照者,在韓國持有居留證(例如:外國人登錄證),可經由中華民國駐韓國代表處或韓國駐台北代表部文件驗證後,向韓國監理所申請換發韓國駕照。臺韓國際駕照現已互相承認,可使用我國核發的有效國際駕照在韓國駕駛自用小客車。如想在韓國買2手汽車,應留意該車輛是否經過當地機關檢驗合格及保固期間等,以維護自身權益。租車或買車時,務必購買全險。
交通事故處理
韓國一般公路或高速公路常有塞車情形。如遇車禍事故,儘可能保留現場,並立即報警處理(電話112),找到目擊證人、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號碼、車主姓名、駕照號碼、連絡資料、保險公司名稱及連絡資料、案發時間及地點、路況及天候等,並即通知所屬保險公司申辦理賠手續。
韓國基本工資
每小時韓幣9,620元。
工作契約
根據雙方度假打工備忘錄,在韓國或臺灣打工,須符合當地法令;另依韓國駐臺北代表部之網站資料:「打工旅遊者,可以進行短暫工作,以下領域除外:像是在可能危害道德觀感的地方從事服務生、舞者歌手、樂手、雜技人員,或是醫師、律師、教授、飛行員、語言講師或其他在當地法律上必須取得特定證照的專業工作,如果您想要教授外語,您必須取得E-2簽證。」請國人於選擇打工工作時,留意相關職業類別。
打工的目的在支應度假所需花費,亦即在韓國度假為主,打工為輔,依韓國政府2022年之最新規定,持「觀光H1簽證(含度假打工簽證)」赴韓人士,一年最高工時上限為1,300小時。請前往韓國從事度假打工之國人,注意此一工作時數上限,申請打工工作時,請依上述工時上限妥為規劃,以免受罰。在韓國期間除了參加對增進當地文化風俗有關之語言課程或研討會外,不得參加其他正式的訓練或課程。與雇主簽訂工作契約前,務必充分瞭解工作性質及待遇,並考量自己體力與能力可否勝任。簽約後應履約工作,避免中途違約,造成勞資糾紛。
注意自身安全
韓國治安大致良好,但為維護自身及財物安全,最好結伴出遊、提高警覺,並避免錢財露白、單獨在郊區或偏遠地區旅行。韓國社會飲酒酬酢甚為普遍,請注意節制且勿過量。
務必定期向家人告知行蹤
為免在臺家人擔心安危,請務必定期主動告知在韓行蹤,轉移雇主、更換住宿地點時,尤應主動告知在臺家人。
遵守韓國法令
切勿攜帶毒品、走私貴金屬及違禁品、或受僱赴韓代領不明款項,請亦勿從事與度假打工目的不符的工作,並請多加瞭解韓國法令。
韓國氣候
韓國位居東北亞的韓半島,屬於溫帶大陸性氣候,在降雨量上屬於季風氣候。韓國氣候特點是四季分明。春季從3月持續到5月,氣候宜人,鮮花遍地,夏季從6月持續到9月,約從6月底起會有1個月雨季,氣候炎熱潮濕;秋季從9月持續到11月,天氣涼爽,是旅行的好季節;冬季從12月持續到3月中旬,受西伯利亞冷空氣影響,十分寒冷。韓國東北部的風雪爲滑雪提供最佳條件。春秋氣溫平均大約17度,夏天可高達34度,冬季則多為零度上下。
與臺北時差
全年均比臺灣快1小時,無日光節約時間。
稅制
韓國所得稅率最低為6%,最高為45%;貨物服務稅為10%。
韓國緊急聯絡資訊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 001-800-0885-0885(韓國境內直撥)
中華民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專線: 0800-085-095(國內直撥)
駐韓國代表處(Taipei Mission in Korea, Seoul, Korea)
網址:www.roc-taiwan.org/KR
地址:6th FL., Gwanghwamun Bldg., 149, Sejong-daero, Jongno-gu, Seoul 03186, Korea
緊急電話號碼:(002-82) 109-080-2761 (韓國境內直撥010-9080-2761)
總機:002-82-2-6329-6000 (韓國首爾市內直撥6329-6000,首爾以外地區直撥02-6329-6000)
駐釜山辦事處(Taipei Mission in Korea, Busan Office)
網址:www.roc-taiwan.org/KR/PUS
地址:9F Dongbang Building, 70 Jungang-Daero, Jung-Gu, Busan 48941, Korea
緊急電話號碼:(002-82)10-4537-7961(韓國境內直撥010-4537-7961)
總機:002-82-51-463-7965 (韓國釜山市內直撥463-7965、釜山以外地區直撥 051-463-7965)
韓國勞動法令
簡介
我國與韓國簽署「臺韓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於2011年1月1日生效。簽署本備忘錄的目的,主要是為鼓勵韓國與臺灣的青年體驗彼此不同的文化與生活,增加互訪交流及相互瞭解,係以觀光為主要目的,為籌措旅遊經費而從事的工作活動。
韓國法定最低工資、相關規定及諮詢管道
(一)最低工資:韓國基本工資為每小時韓幣9,620元。
(二)工時與加班:法定工時為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加班時數上限為每週12小時,每小時加班費應為正常薪酬的1.5倍。雇主可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補休方式代替加班費,每1小時加班可換1.5小時補休。
依韓國政府2022年的最新規定,持「觀光H1(簽證9含度假打工簽證)」赴韓人士,一年最高工時上限為1,300小時(一年52週,每週25小時)。
(三)諮詢管道:韓國勞動部外國人諮詢中心1577-0071。
韓國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一)工作態度:
韓國實施9年義務教育,且國民重視教育,勤奮向學,勞工品質頗具水準。2021年韓國平均工時為1,910小時,於OECD會員國中排名第四。
(二)勞動統計:
根據韓國統計廳統計,韓國2023年4月的就業人數為2,843萬2千人,失業人口為80萬4千人,失業率為2.8%。
(三)薪資:
自2006年韓國政府開始執行年薪制後,一般企業亦相繼採行年薪制。韓國政府及企業通常在本俸外,另給予職務津貼、交通津貼、午餐津貼、子女教育津貼、房屋津貼等,其給予標準依公司規模及獲利情形略有差別。
二、勞工法令
(一)法令名稱:
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施行令。
(二)法定工時:
目前每週工作時數為40小時(休息時間除外),韓國政府自 2005 年 7月1日起實施週休二日制,民間企業(銀行及郵局已於2004年起實施週休二日)亦根據勞工法規定相繼跟進。
(三)休假:
服務年資滿一年者,自次年起得休假15日,第二年起每2年增加1日,最高以25日為限,如休假未能在年度內行使,除非因公或特殊情形者外,不得移至下一年累積使用。
(四)最低工資:
韓國政府2023年最低工資為時薪9,620韓元、月薪2,010,580韓元。
(五)勞工保險:
勞工得加入(1)國民年金、(2)醫療保險、(3)僱用保險及(4)產災保險等4大保險,其中(1)、(2)、(3)由雇主及受僱勞工各自負擔保費的50%,(4)由雇主全額負擔。
(六)退休:
退休時得支付退休金,惟實施年薪制後,已將退休金涵括在內。
(七)勞工保障規定:
依據當地「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任意解僱勞工,以保障勞工工作權,同時除休假外並可申請事假、病假、公傷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及喪假等。
(八)工會:
依據韓國勞工法律規定,為維護勞工權益,員工數2人以上的公司,員工依法可籌組工會,自2011年6月起允許在同ㄧ公司成立2個不同工會,個別工會可加入全國性的勞動(工會)聯盟,爭取各項權益及福利。
(九)對女工及童工的規定等:
為保障女性的就業機會,並消除性別歧視以建構兩性平等的工作環境,法律規定雇主不得因懷孕、生產及育嬰等理由解僱女性勞工,同時雇主依法給予產假及育嬰津貼。為紓解女性勞工哺嬰負擔並利安心工作,應於工作場所附設育嬰房等設施。另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兒童福利法」等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僱用童工。
三、度假打工相關規定
根據臺韓度假打工備忘錄,在韓國或臺灣打工,須符合當地法令;另依韓國駐臺北代表部網站資料:「打工旅遊者,可以進行短暫工作,以下領域除外:在可能危害道德觀感的地方從事服務生、舞者、歌手、樂手、雜技人員,或是醫師、律師、教授、飛行員、語言講師或其他依當地法律必須取得特定證照的專業工作。如果您想要教授外語,必須取得E-2簽證。」請國人選擇打工類型時,留意相關職業類別。
打工的目的在支應度假所需花費,亦即在韓國度假為主,打工為輔。依韓國政府2022年的最新規定,持「觀光H1簽證(含度假打工簽證)」赴韓人士,一年最高工時上限為1,300小時(一年52週,每週25小時)。請前往韓國從事度假打工的國人,注意此一工作時數上限,申請工作時,請依前述工時上限妥為規劃,以免受罰。在韓國期間,除參加對增進當地文化風俗有關的語言課程或研討會外,不得參加其他正式的訓練或課程。與雇主簽訂工作契約前,務必充分瞭解工作性質及待遇,並考量個人體力與能力可否勝任。簽約後應履約工作,避免中途違約,造成勞資糾紛。
資料來源:勞動部-青年出國度假打工(勞動法令篇)
韓國重要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遵守交通規則
韓國的駕駛方向與台灣相同,因此沒有習慣上的差異,交通規則也與台灣近似,前、後座強制繫安全帶、開車時不可使用手機。另因酒駕處罰嚴厲,因此代駕行業暢旺。
買車及租車保險
凡持有臺灣駕照者,在韓國持有居留證(例如:外國人登錄證),可經由中華民國駐韓國代表處或韓國駐台北代表部文件驗證後,向韓國監理所申請換發韓國駕照。臺韓國際駕照現已互相承認,可使用我國核發的有效國際駕照在韓國駕駛自用小客車。如想在韓國買2手汽車,應留意該車輛是否經過當地機關檢驗合格及保固期間等,以維護自身權益。租車或買車時,務必購買全險。
交通事故處理
韓國一般公路或高速公路常有塞車情形。如遇車禍事故,儘可能保留現場,並立即報警處理(電話112),找到目擊證人、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號碼、車主姓名、駕照號碼、連絡資料、保險公司名稱及連絡資料、案發時間及地點、路況及天候等,並即通知所屬保險公司申辦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