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團聚-國人配偶(紙本送件)
因人手嚴重不足,本處自即日起不接受觀光案件電話詢問,有任何案件問題請致信osaka.immi@gmail.com
查詢案件進度或補件問題:請看補件及查詢方法說明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 (線上申請網站)
一、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步驟說明
二、照片規格(含大頭照自動裁切教學)
*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自2017年3月28日起,旅居日本持有在留卡之大陸人士申請觀光入台證請至「雲端系統」申辦,本辦事處不再受理書面申請。線上審核為五個工作日不含休假日、不含退、補件時間(請留意台灣及日本之國定假日)。(非居住於本辦事處轄區者,不予受理,請逕洽該管辦事處)
- 申請案件送出後,請務必記下「收件案號」,俾利查詢申請進度、線上繳費及下載列印許可證及收據。
- 申請人於雲端系統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線上以信用卡直接繳費,繳費完成後約三分鐘,申請人即可「自行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及入台證」,毋須再至大阪辦事處送件及取證。自核准日起兩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發證日期為繳費日期。
- 若申請人需補正相關文件,審核人員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以收件案號、護照號碼及出生年月日重新登入系統(路徑為: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進度查詢/資料修改或補件),請依據審核意見完成待補正文件上傳手續。
- 由於審核需要時間,為不影響申請人權益,強烈建議於「確認入台許可證核發後再訂購機票」,入境台灣前請務必確認所持之大陸護照具有六個月以上效期。
- 申請時在留卡效期未滿一年者,或申請隨行者,僅得申請單次證。因單次證效期有3個月,若在留效期未滿3個月,本處得不予受理 (單次證:三個月內有效/費用: 新台幣600元,多次證:一年內有效/新台幣1,000元)。
- 觀光事由入台證許可停留時間為入境之翌日起15天內,以觀光事由入境每年總停留時間合計不得逾120日。
- 搭乘郵輪來臺旅遊而有入境兩次需求,但又無法申請多次證者,須檢附第二段航行之郵輪船票或訂位確認單,始得申請一次核發二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所持第二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限搭乘郵輪使用;二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之停留期間分開計算。但不得於入境後,為搭乘郵輪而再申請第二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 非以觀光目的入境臺灣者,請臺灣之邀請單位代為申請「專業」或「商務」交流活動之許可證。(請至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
- 具有香港/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已喪失中國大陸戶籍之港澳人士,
請至移民署網站, 提出申請入臺許可證或網簽。
*申請人在留資格及所需上傳文件(詳細仍以台灣移民署規定為主):
注意:為審查需要,本處仍得依個案情形要求補充下表以外其他證明文件。
在留資格種類 | 所需上傳文件 | 備註 |
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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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未滿18歲)請檢附父母同意書(下載家長同意書) |
旅居國外一年以上有工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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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居留(家族滯在、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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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未滿18歲)請檢附父母同意書(下載家長同意書)符合規定之金額之存款期間須達1個月以上,不得為一次性匯入之款項。 |
永久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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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未滿18歲)請檢附父母同意書(下載家長同意書) |
*請務必上傳符合規定之彩色白底二吋照片(檔案512K以下,最近2年內拍攝),否則將予以退件。
轄區範圍:
近畿地方:大阪府、京都府,兵庫縣、滋賀縣、奈良縣、和歌山縣
東海地方:愛知縣、岐阜縣、三重縣
北陸地方:富山縣、石川縣、福井縣
中國地方:鳥取縣、島根縣、岡山縣、廣島縣
四國地方:德島縣、香川縣、愛媛縣、高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