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歐洲36個國家及地區觀光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均請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1、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及機器可判讀護照(MRP)持有人;持用外交及公務護照者,請自行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詢問。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2、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3、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的財力證明,例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4、倘欲到申根區短期進修、洽談商務、參展、參加競賽、出席會議,除需備齊上述文件及證明外,移民官將視國人計劃在歐洲從事的活動性質,另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 (1)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入學(進修)許可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件。 (2)商務或參展: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 (3)從事科學、文化、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邀請函、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 |
入境須知 | 1、若有相關疑問及細節,請於啟程前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洽詢確認或逕上各該國網站查詢。 2、另依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 3、申根國家移民關官員具相當裁量權,即便國人備妥所有相關文件,若移民官員: (1)懷疑可能赴歐從事與短期停留目的不符的活動; (2)可能對會員國的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內部安全等造成威脅; (3)過去曾被拒絕入境者,均仍有可能遭拒絕入境。 4、不得攜帶生鮮農畜類及相關加工產品入境。 5、鑒於國人常因未投保旅遊平安險,以致於海外遭逢急難須支付高額之醫療費用,造成本人及家屬極大財務之負擔。建議國人務請於出國前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包含附加海外緊急醫療、住院醫療、各種急難救助及國際SOS救援服務等),同時請先了解並檢視自己現有的保險是否包括在國外財物被竊或遺失獲得適當理賠,及是否可給付出國旅行期間之所有醫藥費用(包括住院醫療及醫療救援轉送回國治療),以及保單內容是否與投保項目吻合等。 6、簽證相關問題可向匈牙利駐台貿易辦事處洽詢,該處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 代表: MR. DANIEL CSABA LORINCZ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97號3樓 網址:http://www.hungary.org.tw 電話:(02)85011200; 電傳:(02)85011161 7.匈牙利及巴爾幹四國, 近來經常有因語言隔閡造成國人無法於當地成功購買手機SIM卡或設定上網功能之案例, 建議國人在國內事先辦妥漫遊或購買上網功能之手機SIM卡, 避免因語言不通無法使用手機語音通話或上網功能, 無法在危急狀態下向外求援. 除匈牙利外,本處領務所轄各國(蒙特內哥羅、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塞爾維亞、科索沃及羅馬尼亞)相關資訊請至領務局網站之「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歐洲地區」頁面點選目的國查詢。網址如下: 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3-1.html 各國旅遊警示分級表亦可於領務局網站查詢,網址如下: 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
過境轉機 | 搭乘土耳其航空至匈國,可在土耳其伊斯坦堡轉機。搭乘其他航空,可從維也納轉機到首都布達佩斯機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