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訊:
1. 移民進出:在加就學之我國役男短期返台,務必先將在學證明送交我駐加館處辦理驗證,否則回國後無法辦理出境。根據加拿大移民法規定,移民加國已具永久居留權身分之外國籍人士,在5年期間內在加國國內居住時間不得少於730天,否則將喪失拿大永久居留權,進出加國時須出示永居權證件(楓葉卡),無該證件者須向加國駐外館處申請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持以返加。
2. 毒品處罰:依加國「管制藥品、藥物法」(Controlled Drugs and Substances Act)之規定,攜帶未經許可管制藥品、藥物進出加國,依情節輕重得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大麻合法化: 娛樂用大麻正式於2018年10月17日起於加國境內合法販售,提醒國人及有意赴臺之加國公民,大麻(含製品)根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仍列管為二級毒品級及管制藥品,自加國境內攜帶大麻(含製品)入境我國將觸法。 參考網址:https://www.cbsa-asfc.gc.ca/travel-voyage/cannabis-eng.html
4.禁止魚翅進出口:加國聯邦漁業部2019年6月20正式公告漁業修正法案,宣布禁止魚翅不附魚體進出口,以杜絕非人道獵殺,守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成為G20國家中首位立法管制之國家。加國將續頒布相關施行細節,提醒國人留意。
5. 交通安全:加人行車靠右,甚重禮貌,行人優先之觀念尤然,對交通號誌及法規之遵守視為自然。行車需配扣安全帶、體重在10公斤以下之嬰兒乘車需有嬰兒安全座椅,20公斤以下10公斤以上之兒童,乘車時需有兒童安全座椅;遇有「Stop」號誌之校車,雙向車輛均需停駛等;相關交通號誌與規則於抵加後宜速瞭解熟悉並確實遵守。各省交通法規亦有不同,與渥太華一河之隔之魁北克省規定路口紅燈禁止右轉。渥京冬季路面(橋面尤然)屢有結冰情形,駕車當注意避免車輪打滑,徒步亦應留意避免跌倒。出遠門宜先確認油箱及雨刷水是否加滿,車內宜備妥乾糧、飲水、毛毯、手電筒等以利行車安全。
6. 新冠疫情:加拿大聯邦政府於9月26日宣布,加國自10月1日取消Covid-19相關邊境限制,屆時旅客入境加國均無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及ArriveCan App 健康申報,同時取消落地隨機PCR篩檢,並免除隔離檢疫措施;另外加國搭乘飛機或火車亦免配戴口罩。其他詳見簽證與入境須知。
衛生防疫:
1. 加國衛生局2016年4月25日宣佈,安大略省出現首例由性行為傳播之茲卡病毒病例。在此之前,加國已有卑詩省、亞伯達省及魁北克省出現茲卡病例。前往加國停(居)留的國人,請加強防範措施,避免蚊蟲叮咬,並提醒孕婦及計畫懷孕的婦女暫緩前往,有關茲卡病毒感染及預防資訊,請參閱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http://www.cdc.gov.tw)。
2. 加國屬H1N1流感疫區,但並不因此影響社會大眾之工作或作息,只要能維持勤洗手之衛生習慣,國人在加國旅遊活動並不受影響。
3. 當地衛生情況:加拿大為一個環境衛生之國家,由於嚴密之疾病衛生管理及完善之醫療設備,很多傳染病在擴散以前就被控制,國人入境加拿大之前並不須作任何預防注射。入境加國之旅客亦無被強制要求出示檢疫證明書。但是一般居民都被家庭醫生要求接受一些基本之預防針疫苗注射,例如破傷風、小兒麻痺症、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百日咳及鏈球菌等疫苗。安省法令亦規定18歲以下之學童必須已經接受至少以下6種疾病之免疫注射:白喉、破傷風、小兒麻痺症、麻疹、腮腺炎及德國麻疹。年齡超過65歲者,醫師均建議在流行性感冒季節先行注射感冒疫苗。此外,一些糖尿病及氣喘病等患者,由於本身免疫系統能力較弱,醫生亦會建議在流行性感冒季節先行注射感冒疫苗以保健康。至於大人則應每10年注射1次破傷風疫苗以加強防止傷口細菌感染之機會。
4. 自來水是否安全可飲:一般來說自來水是可直接飲用,可是近年來許多家庭普遍使用自來水濾水器過濾水中雜質以保健康;建議遊客於各零售商處購買瓶裝水飲用較安全。
治安情形:
1. 加拿大係多元化開放社會,尊重多元文化,各族群相處和諧,且因社會福利完善,貧窮差距並不懸殊;儘管加國有魁獨問題以及伴隨而生之英法語系人民間在語言及文化上之差異,而極左與極右政治團體之偏激主張與工會罷工情事亦偶有所聞,但在一般大眾深厚之民主素養與法治體系下,各方意見均能經由非暴力之方式充分宣洩與表達;整體而言,加國社會相當成熟穩定。
2. 加國皇家騎警(RCMP)致力維護社會治安,加以人民崇法重紀,民風純樸保守,社會治安堪稱良好。販毒、色情、經濟犯罪、偷竊等情事雖在所難免,惟類似黑手黨等大型犯罪組織或團體則鮮有所聞。
3. 首都渥太華地區生活環境舒適,治安大致良好。
4. 加拿大蒙特婁市區中國城及老街(Old Montreal)(舊港)一帶,路邊停車遭破窗或於餐館用餐時或於景點照相時遭偷竊(護照、財物及背包)情形時有所聞,國人前往該地區觀光旅遊,應特別注意隨身行李安全,切勿將護照證件及貴重物品置放於車內或隨意離身置放。
消費者保護機構:
依照「消費者資訊」(Consumer Information) http://www.consumerinformation.ca/eic/site/032.nsf/eng/h_01165.html建議申訴流程(請依下列優先順序)
1. 詳細閱讀收據上有關退貨或更換物品之規定。
2. 先讓商家有解決問題的機會。建議先與銷售人員或商家聯繫,並提出收據及商品,提出申訴。倘商家有申訴部門,則逕與聯繫,最好與經理等有決定權者聯繫,且能面對面溝通。見面時應立場堅定就事論事,但要注意禮貌。沈穩明確地說明問題及盼望商家解決問題之方式。
3. 倘問題仍無法解決,則索取總公司電話,並與其消費者服務部門聯繫,要求說明處理方式及時間,並取得商家代表之姓名,以備日後聯繫,另應記下申訴細節並建立檔案,且須標示日期,以備日後使用。
4. 倘上述做法仍無法獲得滿意結果,則可致函更高層人士如總經理或負責人。函中應詳盡說明問題細節,要求採取行動。倘係有關產品之申訴,則可致函製造商,並應自留信函影本。
5. 倘經上述各方式仍無法獲致滿意答覆,則可找法律途徑提出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