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柬埔寨高棉日報網站,2018年12月20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柬埔寨在東南亞具有戰略地位。柬埔寨在泰國灣擁有一個重要港口,也與泰國、寮國和越南等國接壤。
以下謹介紹柬埔寨進出口的最佳作法,同時強調運送進口貨物過境清關所需的獨特程序。
註冊
首先進口商和出口商都需要在商務部下屬的柬埔寨商業註冊部門註冊。
柬埔寨使用的是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UNCTAD)下設立的海關資料自動化系統(ASYCUDA)。通過海關資料自動化系統註冊,進口商和出口商都需要納稅人識別號碼(TIN)。要獲得納稅人識別號碼,進出口商必須到財政部下屬的稅務總局註冊。之後,進口商和出口商必須到海關總署註冊。最後,進口商和出口商還需要向稅務總署(財政部)登記增值稅帳戶資料。
經濟特區的進口商和出口商必須向金邊海關總署自由貿易區管理部門進行申請。
所需文件
進口商
柬埔寨的進口企業在貨物到達時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 海關進口報關單
• 商業發票;
• 裝箱清單;
• 道路運輸文件(陸路運達所需);
• 提單(海運運達所需);
• 進口許可證;
• 保險憑證;
• 稅務憑證
• 原產地證書
• 公司營業執照。
出口商
柬埔寨的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離境前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 海關出口申報單
• 商業發票
• 裝箱清單
• 道路運輸文件(陸路出發所需)
• 提貨單(海運離港所需)
• 運輸處理收據(海運離港所需)
• 保險憑證;
• 出口許可證
• 原產地證書。
特定進出口商品所需的額外文件
進口到柬埔寨的所有食品、化學品、藥物和電氣(或電子)設備需要進行抵達前評估。這項評估由柬埔寨「進出口核對總和打擊欺詐總局」施行。
所有牲畜(活體或死體)以及畜產品,均需要農林漁部的許可證。
所有植物和植物產品,均需要農林漁部提供的植物檢疫證書。
中轉的商品
途徑柬埔寨的商品必須提供柬埔寨過境部門(海關總署)出示的進口報關單。
柬埔寨過境的商品,需要以下文件:
• 商業發票
• 裝箱清單
• 保險憑證
• 原產地證書
過境的臨時商品不需要進口關稅。但是需要金融機構出具的支票或擔保函作為擔保。中轉的貨物必須遵循由海關指定的柬埔寨路線進行運輸。
關稅和稅收
柬埔寨遵循世界海關組織(WCO)的8位統一制度(HS)守則。柬埔寨關稅分類與東協(ASEAN)的統一關稅術語一致。
進口商
柬埔寨的關稅稅率在0%到50%之間。 通常,初級商品和原材料的關稅稅率為7%; 資本貨物和本國可獲得的原材料的關稅稅率為15%; 成品、酒精、石油、車輛和貴金屬的關稅稅率為35%。
農業設備、學校用品、藥品、運動器材等商品免徵進口關稅。
柬埔寨對所有進口貨物徵收10%的增值稅(VAT)。柬埔寨也對某些特定的進口貨物徵收特別稅。
出口商
柬埔寨對離開本國的貨物徵收0%至50%的出口稅。
柬埔寨迄今已建立14個經濟特區,包括西哈努克港的經濟特區。經濟特區的企業可以進口原材料和生產設備,而不需要繳納進口關稅,對這些企業也免徵進出口增值稅。
如上所述,經濟特區的進口商和出口商需要獲得額外的文件。
柬埔寨是東協商品貿易協定的合作夥伴,也是與5個東協會員國通過自由貿易協定的成員國:
• 澳大利亞
• 中國大陸
• 印度
• 日本
• 南韓
為利用這些自由貿易協定的利益,出口商和進口商都必須向進出口部門申請其貨物的原產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