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駕照持有者免試申換美國夏威夷州普通自小客車駕照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 |||
一 | 資格條件 | ||
1 | 18 歲以上 | ||
2 | 在美國夏威夷州持有合法居留身分及身份證明文件(請詳應備文件) | ||
3 | 持有效中華民國小型車(B類)駕照可換發夏威夷州非商用(第3類)駕照。小型車B類為適用免試換照之車種,我國駕照背面之A.不限制B.自排C.其他附註則不適用。 | ||
二 | 應備文件 | ||
1 | 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人本國護照及美國簽證或美國永久居留證(綠卡)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 |
2 | 社會安全號碼卡 | 合法居留但仍無法申辦社安卡者可至當地社會安全局申請拒發證明函(Denial Letter)以申辦「非符合駕照(Non-Compliant Driver’s License)」(等同駕車權利,但無法作為搭乘飛機或進入聯邦機構設施之身分證明)。 | |
3 | 居住證明 | 二份載有申請人姓名及夏威夷州住址之文件,例如水電、電信或有線電視帳單、銀行或信用卡對帳單、汽車所有權 狀等。上揭文件必須為正本,不接受影本。詳細規定請以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有關申請駕照需備文件規定為準。 | |
4 | 駕照相關文件 | 中華民國駕駛執照、我交通部核發之「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及本處核發之駕照英文翻譯驗證信函等三項文件。前往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駕照櫃台申請換照前,請先至本處申辦上揭駕照英文翻譯驗證信函。辦理方式如下:(1) 本人申請:請備齊以上文件並填妥文件證明申請表及台灣駕照美國使用表格doc (台灣駕照美國使用表格pdf/台灣駕照美國使用表格odt)各乙份。(2) 費用:普通件驗證費每份15美元。如需速件服務,另加收普通件收費數額之50%。(3) 工作天數:普通件10至12日,速件7日(自繳費之次日起算)。
(4) 代理人:除備齊以上應備文件外,代理人須繳驗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提具申請人親簽並經夏州公證人認證過之授權書。倘申請人在台灣,授權書請先向民間或法院公證人驗證,再經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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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換照程序 | ||
1 | 備齊上述文件後至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所轄駕照櫃台(夏威夷州共有4個郡、市政府)辦理。 | ||
2 | 臨櫃進行視力測驗(測量矯正後視力)並採納指紋。 | ||
3 | 繳交規費(費用以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駕照櫃台規定為準)。 | ||
4 | 現場攝製證件照(供印製申請人駕照用)。 | ||
5 | 現場領取臨時駕照(中華民國駕照打孔歸還申請人,正式駕照約1個月內寄發)。 | ||
四 | 使用期限 | ||
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所轄駕照櫃台與美國聯邦資料庫(Systematic Alien Verification for Entitlements, SAVE)連線,依據申請人入境時之合法在美居留身分和期限,核發夏州駕照使用期限。 | |||
五 | 注意事項 | ||
1 | 夏威夷州檀香山郡、市政府(City and County of Honolulu)網站(網址:https://www.honolulu.gov/csd/dllicense.html)詳列申請駕照資格及應備文件,相關規定均以該網站資訊作準,本網頁資訊係供參考及輔助之用。 | ||
2 | 各申請駕照櫃台申請者眾、候時頗久,應備文件缺一不可(均須為正本),臨櫃申請前請仔細核對。 | ||
3 | 美國交通號誌及駕駛習慣與國內有差異,為維護行車安全,請在夏威夷州駕車前詳讀該州駕駛手冊(最新版本手冊:https://hidot.hawaii.gov/highways/files/2021/11/ENGLISH-Original-Hawaii-Drivers-Manual.pdf)並遵守當地交通規則。 | ||
4. | 持有中華民國駕照之外籍人士得免試申換夏威夷州普通自小客車駕照,但該等外籍人士之身分、居住情況及其他條件是否符合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相關規定之審認非屬本處權責,因此仍應由申請人自行向夏威夷州各郡、市政府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