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護照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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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是在台有戶籍國民,未曾出國,現擬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請問申請手續為何? |
2. 本人現在國外並且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請問申請手續為何? |
3. 本人是華裔並且持用外國護照,請問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4. 本人與外籍人士結婚所生的子女,請問可否申請我國護照? |
5. 本人的父親為外籍人士,母親為國人,請問可否申請我國護照? |
6. 請問國人男子在海外的非婚生子女,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7. 請問國人女子在海外的非婚生子女,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8. 請問外國人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9 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申請護照時,必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請問可否由父母任何一方簽名同意? . |
10. 本人因緊急事故需要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提辦護照,請問須符合那些條件及具備那些證明文件? |
11. 請問護照上之外文名姓如何取用?可否更改? |
12. 在台有戶籍國人與無戶籍國人在國內首次申請護照有無差別? |
13. 申請護照所應備之照片、國民身分證及戶籍謄本有何規定及限制? |
換補(遺失)發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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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請問護照在何種情形下,應申請換發護照? |
15. 本人赴大陸居住期間,所持中華民國護照逾期失效,應如何辦理換發護照? |
16. 本人護照不慎遺失,請問補發申辦手續為何? |
17. 本人護照在國內、外遺失,且已報失,但不久之後又尋獲,請問能否繼續持用? |
18. 本人赴大陸地區如遺失護照或護照效期屆滿,應如何辦理返國手續? |
役男及接近兵役年齡男子申請護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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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請問什麼是「接近役齡」?「接近役齡」的男子如何申請護照? |
20. 請問什麼是「役男」?「役男」申請護照時應附那些兵役證件?取得護照後可否直接出國? |
21. 本人的男孩是在國外的小留學生,現已屆役齡,所持我國護照已失效,請問可否申請換發新護照? |
22. 本人是役男,所持護照末頁蓋有「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及「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章戳,請問出國後能否在國外申請僑居身分加簽或換發護照? |
23. 本人的男孩所持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請問返國居住屆滿一年後有無兵役問題? |
24. 本人的男孩於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出境,請問以後返國辦理再出境有無限制? |
25. 本人的男孩在役齡前即到國外就學,請問返國申請再出境之規定為何?有何限制? |
僑居及各項加簽
(具僑居身分之兵役問題請看第23題) |
26. 在國內申辦護照各類加簽,請問應具備那些證件? |
27. 本人原是海外僑民,持駐外館處所發護照返國定居後,已領有國民身分證,可否申請將該身分證統一編號加簽於護照內? |
28. 本人現旅居國外,擬申請護照加簽為「僑居」身分,請問申請條件及手續為何? |
29. 申請換補發護照時,舊護照上之「僑居」身分,如何申請移簽於新護照上? |
無戶籍國民之問題
(本部分涉及入出境事項之問題,其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詳請洽該局並參閱該局訂定之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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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何謂在台設有戶籍國民及在台無戶籍國民?出國兩年以上戶籍已遷出者屬何者? |
31. 本人是在台無戶籍的國人,應如何在國內申請護照? |
32. 本人的小孩是在國外出生,請問如何向我駐外館處申請我國護照? |
33. 本人是在台無戶籍的國人(即未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目前居住海外,如擬來台短期停留,請問應如何辦理入境手續? |
34. 本人是在台無戶籍(即未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現擬申請來台,請問可申請來台證件有幾種? |
35. 對於在台無戶籍(即未曾在台灣區設有戶籍)之海外僑民,請問能否申請多次入出國許可證持憑來台? |
36. 本人是在台無戶籍戶的海外僑民,如擬於短期間內兩次來台,是否須預辦兩次入出國許可? |
37. 在台灣地區無戶籍之旅外華僑,倘已申獲中華民國護照,請問是否可申請在台定居設籍? |
38. 在台灣地區無戶籍國人,請問應備何種文件申請來台長期居留? |
大陸、港、澳人士
(本部分涉及入出境事項之問題,其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詳請洽該局並參閱該局訂定之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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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人是持有香港特區護照的居民,請問應如何辦理來台手續? |
40. 本人現持香港身分證件,如在香港以外地區申請來台,請問手續為何? |
41. 請問大陸人士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之一般條件為何? |
42. 旅外大陸人士已換領我國「新」字護照,可否申請來台? |
43. 本人離開大陸四十多年,現居住外國,現持有居留國照,但從前曾持我國護照,請問可否重領我國護照並恢復國籍? |
44. 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台探親或居留之規定為何? |
一般入出國、居留、定居問題
(本部分涉及入出境事項之問題,其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詳請洽該局並參閱該局訂定之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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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本人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及外國護照,請問進出我國時,可否使用不同護照? |
46. 本人旅居海外並領有中華民國護照,請問可否持憑該護照來臺? |
47. 本人持外國護照來台,如擬申請在台長期居留,請應如何辦理? |
48. 本人在台原有戶籍,已在國外居住多年且已取得外國國籍者,現擬返國定居並恢復戶籍,請問辦理手續為何? |
49. 海外僑民與國內人民結婚後,擬隨同配偶來台定居,應如何辦手續? |
50. 本人的子女在國外出生,請問如何辦理回國設籍? |
51. 本人為取得外國籍,曾申請喪失我國國籍,現擬申請回復我國籍,應如何辦理? |
52. 某甲在某民營企業服務,涉嫌侵占公款,該企業負責人為防止其潛逃出境,可否自行扣留其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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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本人是在台有戶籍國民,未曾出國,現擬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請問申請手續為何? |
答: 申請手續如下:
1.繳交填妥之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
2. 繳交照片二張(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彩色光面脫帽露耳正面半身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背景需淡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一張黏貼,一張浮貼。
3. 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十四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正本)。
4. 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須分開附貼於申請書正面,十四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最近三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影本一份)(影本請自行影印)。
5. 接近役齡男子、役齡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四十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國軍人員於送件前,請持相關兵役證件正本(已服完兵役、正服兵役中或免服兵役等證明)先送國防部或內政部派駐外交部領事事局櫃台人員在護照申請書上加蓋兵役戳記(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直接申請加蓋戳記),再赴相關護照收件櫃台遞件。
6. 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親自簽名表示同意,並黏貼簽名同意人身分證影本(倘父母親婚姻不存在者,應檢附監護權證明文件或法院判決書)。
7.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之國語發音音譯者、外文別名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足資證明之相關文件。
8. 護照規費新台幣壹仟貳佰元。
9.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四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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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人現在國外並且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請問申請手續為何? |
答:申請人在國外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應備齊護照用照片二張及下列文件:
- 普通護照申請書。
- 身分證明文件。
- 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
- 駐外館處依各地區需要,另行規定之有關文件。
- 護照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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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問:本人是華裔並且持用外國護照,請問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答:持有外國護照之華裔倘具中華民國國籍仍可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惟須提供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舊護照、國籍證明書、僑民登記證、華僑身分證明書(如係憑華裔證明文件向僑委會申請核發者,應併提父母一方具有我國籍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其他經內政部認定之證明文件。 |
4 問:本人與外籍人士結婚所生的子女,請問可否申請我國護照? |
答:查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始有申請中華民國護照的資格。依據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公布之我國國籍法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具中華民國國籍。該項規定適用於該法修正公布時的未成年人;即於西元一九八0年二月十日以後出生者亦具有我國國籍。 |
5 問:本人的父親為外籍人士,母親為國人,請問可否申請我國護照? |
答:依我國國籍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母親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於該法修正公布時,如係未成年人(即民國六十九年二月十日以後出生者)具有我國國籍,自得申請我國護照,如於該法修正公布時已係成年人則不具有我國國籍,不得請領我國護照。 |
6 問:請問國人男子在海外的非婚生子女,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答: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或撫育(視同認領)前,與生父之間不具法律上之父子(女)關係,故國人男子在海外之非婚生子女在未經生父認領前,可否申請我國護照,應視其母之國籍而定,倘母為外國人,則不具申請我國護照之資格,惟倘生母具有我國國籍,其非婚生子女得從母國籍,亦即可從母姓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7 問:請問國人女子在海外的非婚生子女,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答:國人女子在海外之非婚生子女具我國籍,得以從母姓申請我國護照。 |
8 問:請問外國人可否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答:外國人須依據我國國籍法第三條至第八條規定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始得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
9 問: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申請護照時,必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請問可否由父母任何一方簽名同意? |
答: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即父或母之任一方均可,並在護照申請書背面黏貼同意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親自簽名以示同意。(影本請先行印妥) |
10 問:本人因緊急事故需要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提辦護照,請問須符合那些條件及具備那些證明文件? |
答:
1. 因為緊急需要申請提辦護照,其適用對象及要件如下:
a.因婚、喪或患重病須至國外治療者﹝含陪同家屬﹞:電報、公立醫院或衛生署出具之診斷書或證明書、親屬證明文件等。
b.因公派遣及參加國際會議或比賽活動有時效限制者:
主管機關核准出國函、主辦單位邀請函或比賽相關資料。
c.出國進修入學時間緊迫者:入學許可、主管機關核准函。
d.農礦工商人員因簽約、投標、受訓、參加會議、裝修機器等事由須緊急出國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在職證明書、載明人事時地之派遣書(以上三項文件皆須經公司蓋大小章)及相關足資證明之文件。
e.因其他重大事故須緊急出國者:足資證明確須緊急出國之文件。
2.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除具備上述文件外,與一般申請護照手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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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問:請問護照上之外文姓名如何取用?可否更改? |
答:
甲、對於首次申辦護照者,取用外文姓名方式如下:
一. 已有英文字母拼寫之外文姓名,載於下列文件者,得優先採用
1.我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2.外國政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3.國內外醫院所核發之出生證明。
4.公私立正式學歷學校製發之證書。
5.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僑團、僑社所核發之證明書。
二、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語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
乙、對於已有護照者申請換、補發護照時,應沿用原有之外文姓名不得更改。
但原有之外文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申請換、補發護照時得申請變更外文姓名:
- 音譯之外文姓名與中文姓名之國語讀音不符者。
- 音譯之外文姓名與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姓氏拼法不同者。
- 已有前項第一款各目之習用外文姓名,並繳驗相關文件相符者。
丙、外文姓名排列方式為姓在前,名在後,且含字間在內不得超過三十九個字母。
丁、已婚婦女,其外文姓名之加冠夫姓,依其戶籍登記資料為準,但其戶籍資料未冠夫姓者,亦得申請加冠。
戊、外文姓名非屬英文字母者,應翻譯為英文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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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問:在台有戶籍國人與無戶籍國人在國內首次申請護照有無差別? |
答:
有戶籍者與無戶籍者申請護照之區別為
- 提出申請之文件不同:有戶籍者須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尚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提具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無戶籍者出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如國籍證明書、華僑登記證、華僑身分證明書或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暨本人出生證明等)及有效之出國許可證(台灣出生者免附)。
- 無戶籍國民護照內無身分證統一編號,欲入出國須再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併護照使用,憑以入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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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問:申請護照所應備之照片、國民身分證及戶籍謄本有何規定及限制? |
答:
一、護照用照片,其規格及標準如下:
1.應使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脫帽露耳正面半身照片;在國內申請者,並應使用彩色照片。
2.不得使用穿著軍警制服照片。
3.宗教人士可使用戴頭巾之照片。但以不遮蓋面容者為限。
4.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但視障者,不在此限。
5.不得使用數位相機攝製之合成照片及其他技術製作之合成照片。
二、申辦護照所應繳驗之國民身分證應為現行使用最新版本之國民身分證,且不得使用國民身分證臨時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代替國民身分證,持非現行最新版本之國民身分證者,應先向戶政機關換發新國民身分證後,憑以申辦護照。
三、戶籍謄本應為最近三個月以內申請之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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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問:請問護照在何種情形下,應申請換發護照? |
答:
依護照條例規定,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倘需繼續使用,應申請換發新護照。此外,護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應換發護照:
- 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 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 持照人已依法更改中文姓名或外文姓名。
- 持照人取得或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護照製作有瑕疵。
又護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照人得申請換發護照:
- 護照可使用效期不足一年。
- 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 持照人認為有換發護照之必要經外交部同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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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問:本人赴大陸居住期間,所持中華民國護照逾期失效,應如何辦理換發護照? |
答: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卅條規定,持我國護照前往大陸地區者,在未離開該地區前,不得申請換、補發護照,故持照人除應於離開大陸地區後申請換發護照外,並應注意在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四年依兩岸條例之規定,身分將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人如擬返國,請參閱第18題) |
16問:本人護照不慎遺失,請問補發申辦手續為何? |
答:
* 如在國內遺失護照,補發申辦手續如下:
1. 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向遺失地或戶籍地警察局分局刑事組報案。
2. 備妥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及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及彩色照片兩張。
3. 其它手續詳如第1題。
* 如在大陸遺失護照,返國後申請補發者,除前開手續外,另須備同入國許可證副本。
* 如在國外遺失護照卻來不及於國外申請補發,可持駐外館處核發之入國證明書於返國後申請補發,在此情況下可免向國內警察機關報案,應繳附證件如下:
- 我駐外館處核發之入國證明書正本。
- 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
- 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及照片兩張(請參閱第1題)
* 如在國外遺失護照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者,應繳證件如下:
- 當地警察機關護照遺失報案證明文件,但當地警察機關尚未發給或不發給者,得以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
- 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詳請參閱第1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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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問:本人護照在國內、外遺失,且已報失,但不久之後又尋獲,請問能否繼續持用? |
答:國人在國外遺失護照,並已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如係在報失後四十八小時以內尋獲該遺失護照,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撤案,如已超過四十八小時以上,因國內已完成遺失通報建檔工作,無法辦理撤案,當事人仍應向我駐外館處申領補發護照持用,並繳銷已報失之護照,方符規定。在國內遺失護照後尋得者,亦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申請撤案後,始可續持用原護照。 |
18問:本人赴大陸地區如遺失護照或護照效期屆滿,應如何辦理返國手續? |
1. 國人在大陸遺失護照或護照效期屆滿,可透過大陸「中國旅行社」安排至深圳與香港交界之「羅湖關卡」,請「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與我香港「中華旅行社」聯繫,由香港「中華旅行社」協助辦理有關事宜。
2. 亦可由當事人在台家屬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入境許可證寄供當事人持憑返台。如國人能設法搭機由大陸至香港機場,亦可透過機場「怡中服務櫃檯」與我香港「中華旅行社」聯繫,協助辦理有關返國手續。
由於國人持我國護照前往大陸地區,在未離開大陸地區前不得申請補、換發護照,故有關補換發護照事宜,應於離大陸後,至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於返國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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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問:請問什麼是「接近役齡」?「接近役齡」的男子如何申請護照? |
答:
1. 所謂「接近役齡」是指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除備妥一般國人申請普通護照之證件外,其護照申請書應先經內政部派駐領務局人員審查,所發護照末頁將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章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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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問:請問什麼是「役男」?「役男」申請護照時應附那些兵役證件?取得護照後可否直接出國? |
答:
* 所謂「役男」是指男子年滿十八歲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四十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 役男申辦護照除應依第1題所示繳附各項表件外,尚需繳附下列證件:
-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免附兵役證件,其護照申請書先送內政部派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分支機構(高雄、台中、花蓮辦事處)櫃台申請加蓋兵役章戳。
- 替代役役男、應附服替代役身分證明。
- 其餘役齡男子應附下列文件之一:
退伍令、轉役證明書或因病停役令。
免役證明書或丁等體位證明書。
禁役證明書。
國民兵證明書、待訓國民兵證明書或丙等體位證明書。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或鄉(鎮、市、區)公所證明為免服兵役之公文。
補充兵證明書。
替代役退役證明書。
※役男取得護照後須先向相關權責單位申請在護照上加蓋出國核准章戳,始能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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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問:本人的男孩是在國外的小留學生,現已屆役齡,所持我國護照已失效,請問可否申請換發新護照? |
答:
若是在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出國且未曾於其後返國,或所持護照已加簽為僑居身分且尚未依法應受徵兵處理者,即可依一般規定換發護照。
若是在接近役齡期間出境者,在其年滿十八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得在國外申請換發護照,效期以三年為限,且不得逾申請人屆滿二十一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於役齡前出境,並於年滿十九歲徵兵及齡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者,且符合兵役法施行法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之規定者,得逐次申請換發三年效期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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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問:本人是役男,所持護照末頁蓋有「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及「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章戳,請問出國後能否在國外申請僑居身分加簽或換發護照? |
答:役男護照有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或「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
出國後未經內政部核准,其護照不得為僑居身分加簽。以役男身分出境後其護照效期屆滿,未經內政部核准,不得辦理換發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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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問:本人的男孩所持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請問返國居住屆滿一年後有無兵役問題? |
答:依據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二條規定,具有役齡男子(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至滿四十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身分之僑民,自返回國內徵兵地區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其應列入徵集年次範圍者,應依法辦理徵兵服役。另該辦法第三條規定,前條屆滿一年之計算,以回國連續住滿一年或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者為準。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之國人,返國屆滿一年後之兵役問題,適用上述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
24問:本人的男孩於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出境,請問以後返國
辦理再出境有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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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在接近役齡期間返國者,其入出境並無限制,惟倘其護照未加簽僑居身分,日後不得申請僑居身分加簽。
- 返國時已屆役齡者(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至年滿四十歲當年十二月卅一日止),需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申請核准後,始得再出境;倘係已在國外就學者,得憑其持有外國政府核發六個月以上有效再入境許可簽證,與當地我駐外館處驗證合格之在學證明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再出境(亦即在護照上加蓋「役男出國核准章」),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此外,其護照末頁將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及「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兩章戳。
- 另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者,其出境亦須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即亦須在護照上加蓋「役男出國核准章」);另其護照末頁將加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章戳。(併請參閱第25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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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問:本人的男孩在役齡前即到國外就學,請問返國申請再出境之規定為何?有何限制? |
答: 役齡前出境,於十九歲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1. 在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2. 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
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項役男返國停留期限屆滿,須延期出境者,依下列規定向境管局辦理,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1. 因重病、意外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檢附就醫醫院診斷書及相關證明者。
2. 因就讀學校尚在連續假期間,檢附經驗證之就讀學校所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者。
役齡前出境,於十九歲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香港或澳門就讀之役男,準用前二項規定辦理,第一項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
在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施行前,已於役齡前出境而在國外就讀正式學歷學校者,其在學證明不受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限制。(併請參閱第24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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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問:在國內申辦護照各類加簽,請問應具備那些證件? |
答:
1. 持照人因更改中文姓名、外文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應換新護照。
2. 出生地修正加簽: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檢同有效護照及載有出生地之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有關出生證明文件,無上述證件者,如係在國內出生者須本人親自具結;如係在國外出生者,須附經公證之具結書。
3. 僑居身分加簽:於國內申請應備妥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並檢同有效護照及僑務委員會出具之僑居身分證明函;於國外申請應備妥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有效護照、僑居國之有效永久居留權證明,在國外居住滿四年,並持有在僑居國連續居住滿六個月或最近兩年每年在僑居國累計居住滿八個月之證明文件,向僑居地之我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4. 僑居移簽: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檢同現持有效護照及原持有僑居加簽之舊護照、僑居國現仍有效之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
5. 外文別名增加、修正加簽: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檢同有效護照及身分證正、影本各乙件。
6. 阿拉伯文加簽:填妥之「護照加簽申請書」檢同有效護照。
一般件為兩個工作天,僑居及阿拉伯文加簽時間另計;緊急提辦件須依緊急提辦規定繳附足資證明須緊急出國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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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問:本人原是海外僑民,持駐外館處所發護照返國定居後,已領有國民身分證,可否申請將該身分證統一編號加簽於護照內? |
答: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護照條例修正公布後,護照不得加簽或修正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須以換發護照之方式辦理。 |
28問:本人現旅居國外,擬申請護照加簽為「僑居」身分,請問申請條件及手續為何? |
答:
1.旅外國人申請護照加簽為「僑居」身分,應具備下列條件:
a.持有效期之普通護照。
b.取得僑居國有效永久居留權。
c.在國外居住滿四年,並持有在僑居國連續居住滿六個月以上或最近兩年每年在僑居國累計住滿八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
2.國人居住於向無准許外人永久居留權之國家,於取得同一居留國之居留資格連續四年,且能繼續延長居留不發生問題者,得視為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前項所稱「且能繼續延長居留不發生問題者」,由我駐外館處依當地國法令認定之。
3.旅外國人係在台有戶籍男子,在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以後申請僑居加簽者,請先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接近役齡及役齡期間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以供查驗,如確定在上述期間無入出國紀錄且護照無「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或「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等限制戳記者,可依一般規定辦理僑居身分加簽,否則,應報經內政部同意後始得辦理。
4.符合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者,應檢同有效護照及居留證件向僑居地我駐外館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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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問:申請換、補發護照時,舊護照上之「僑居」身分,如何申請移簽於新護照上? |
答:
1.申請換發護照請參閱第1題
2.移簽「僑居」身分時須繳驗現仍有效之僑居國(地)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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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問:何謂在台設有戶籍國民及在台無戶籍國民?出國兩年以上戶籍已遷出者屬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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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依戶籍法規定,戶籍登記係以戶為單位,指身分登記及遷徒登記兩大類,其中身分登記包括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死亡、死亡宣告等,凡曾因此而設有戶籍者,即為在台有戶籍者,未曾辦理戶籍登記者,即為無戶籍人士。
- 另依規定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之登記,其戶籍所在地所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當事人戶籍遷出後,仍屬有戶籍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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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問:本人是在台無戶籍的國人,應如何在國內申請護照? |
答:
1.已返台設籍者:依在台有戶籍國人方式辦理,詳如前述第1題。
2.在台無戶籍之海外華僑原則不得在國內申請護照,惟倘所持護照因污損、遺失在國內申請補換發者,得憑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有效出國許可證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
3. 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在國內申請我國護照,應持外國護照出境後,向僑居地我駐外館處申請我國護照;但已獲准在台設立戶籍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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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問:本人的小孩是在國外出生,請問如何向我駐外館處申請我國護照? |
答:可檢同孩童出生證明、父親或母親之我國護照、結婚證書或載有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等連同第2題之文件向我駐外館處申辦護照。 |
33問:本人是在台無戶籍的國人(即未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目前居住海外,如擬來台短期停留,請問應如何辦理入境手續? |
答:
1.申請人如已持有我國護照(護照末頁未註記「新」或「特」字戳記者),並已取得僑居地永久居留權者,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持憑來台。
2.倘申請人所持我國護照末頁註有「新」或「特」字戳記或未持有我國護照者,可填具「台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等表件,由駐外館處核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入出國許可證,持憑來台。
3.持外國護照者,以外國人身分申請簽證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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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問:本人是在台無戶籍(即未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現擬申請來台,請問可申請來台證件有幾種? |
答:可依申請人情況申請下列來台證件:
- 臨人字號入出國許可(適用對象請參考第33題第1點):附於普通護照,效期分六個月、一年、三年或與護照相同效期。(護照末頁加註「新」或「特」字戳記者不發給臨人字入出國許可,須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入出國許可證)。
- 單次入出國許可證:依無戶籍國民需要發給之,並得分單程入國或出國許可證(效期自核發日起算六個月)。
- 多次入出國許可證:依無戶籍國民需要發給之。但年滿十五歲翌年一月一日至屆役齡後尚未完成兵役義務之男子,不適用之。效期自核發日起算,分一年及三年兩種,於效期內得多次使用。
- 入國證明書:核予緊急事故而急於入國者。
- 以外國護照申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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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問:持有我國護照之在台無戶籍(即未曾在台灣區設有戶籍)海外僑民,請問能否申請與護照同效期之多次入出國許可,持憑來台? |
答:
一、年滿四十歲之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者之一,得經駐外館處書面建議,轉請移民署核發與護照同效期之臨人字號入出國許可持憑來台:
1. 參加僑社工作對僑務有貢獻者。
2. 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者。
二、無戶籍國民係駐外館處或國際機構人員及其眷屬,經駐外館處書面建議,移民署得發給與護照同效期之臨人字號入出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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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問:本人是在台無戶籍戶的海外僑民,如擬於短期間內兩次來台,是否須預辦兩次入出國許可? |
答:
- 僑民如擬於入境後,在台停留十四日以內即行離境,並擬於短期內再入境,得憑單次入出國許可證或加簽僑居身分之我國護照及前往目的地國家或地區之有效簽證(免簽證者不在此限)訂妥位之機票,於第一次入國時向入出境管理局機場服務站辦理臨時入國停留通知單,持憑入國,其所持單次入出國許可證不予註銷,可供下次入國時使用。
- 如在台停留時間逾十四日,且預定於六個月內再入國者,可於在台期間向境管局申請單次入出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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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問:在台灣地區原無戶籍之旅外華僑,倘已申獲中華民國護照,請問是否可申請在台定居設籍? |
答:
* 在台灣地區原無戶籍之旅居海外華僑,即使已申獲中華民國護照,擬申請來台定居,仍需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條規定之申請資格。
* 該申請資格如下:
一、符合以下七款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資格之申請人及其隨同申請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許可居留,在臺灣地區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仍具備原居留條件者。
1. 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其親屬關係如係因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年齡應在十歲以下,並以一人為限。
2. 參加僑社工作,對僑務有貢獻,經僑務委員會會商外交部及其他有關機關確認,出具證明者。
3. 在臺灣地區有一定金額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者。
4. 曾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回國就學之僑生畢業後,返回僑居地服務滿二年者。
5. 具有特殊技術及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延聘回國者。
6. 前款以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用或聘僱者。
7. 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或第九款工作者。
二、現任中央公職人員,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者。
三、在國外出生,未滿十二歲,持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國,出生時其父或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四、在國外出生,未滿十二歲,持外國護照入國,出生時其父母原在臺灣地區均設有戶籍或非婚生子女出生時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在國內取得國籍者,連續居留滿一定期間,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依第一項第一款及前項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其親屬關係因結婚發生者,應存續三年以上。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生產子女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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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問:在台灣地區原無戶籍國民,請問應備何種文件申請來台長期居留? |
答:申請來台長期居留者,應在僑居地備齊下列文件,向我國駐外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經核轉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入國許可證及臺灣地區居留證副本,並由入出境管理局送請核轉單位轉發申請人,持憑入國後,憑居留證副本向入出境管理局換領居留證。
1. 居留申請書。
2. 僑居地身分證明。
3. 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文件。
4. 僑居地警察紀錄證明書。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國民居住於無我駐外館處或無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之國家地區者,應將申請文件送僑務委員會認可之僑團或蒙藏委員會認可之服務中心代為審查後,轉送僑務委員會、蒙藏委員會或兼理當地領務之駐外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核轉入出境管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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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問:本人是持有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的居民,請問應如何辦理來台手續? |
答:
* 應備齊下列文件:
1. 入出境申請書。
2. 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向香港「中華旅行社」申請,核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發給單次入出境證或多次入出境證以持憑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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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問:本人現持香港(或澳門)身分證件,如在香港(或澳門)以外地區申請來台,請問手續為何? |
答:
* 應備妥下列文件:
1. 入出境申請書。
2. 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由其核轉國內發給單次入出境證或多次入出境證持憑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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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問:請問大陸人士申請來台短期停留之一般條件為何? |
答:
* 大陸人士來台短期停留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辦理。該辦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海外自由地區連續住滿四年,並取得當地居留權,且在台灣地區有直系血親、配偶者,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此外,合於該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三條之一、第四條及第十條等規定者,亦可申請來台探親、團聚、探病、奔喪或經許可之活動。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備左列文件:
1. 旅行證申請書。
2.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影本。
3. 保證書。
4. 符合申請目的之相關證明文件。
5. 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
由在臺灣地區親屬或代申請單位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依左列申請方式受理後,核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辦理:
1. 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
2. 在港澳地區者,應向香港「中華旅行社」申請。
3. 在大陸地區者,應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申請。未設立分支機構前,須經由香港地區進入臺灣地區,由其在臺灣地區親屬或代申請單位代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但經蒙藏委員會核轉入出境管理局者,得不經由香港地區進入臺灣地區。其他請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洽詢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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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問:旅外大陸人士已換領我國「新」字護照,可否申請來台? |
答:「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適用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惟不包括旅居國外四年並取得當地國籍之大陸人士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並領有我國護照者。換言之,已申獲我國護照之大陸人士,如旅居國外未滿四年且未取得當地國籍或當地永久居留權,其身分仍屬兩岸條例所規範之大陸地區人民,如擬申請來台,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規定申請「旅行證」持憑入境,惟對於符合前揭要件持有我國「新」字護照者,得依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申請單次入出國許可證來台。 |
43問:本人離開大陸四十多年,現居住外國,現持有居留國護照,但從前曾持我國護照,請問可否重領我國護照並恢復國籍? |
答:依據我國國籍法第十一條規定,國人如未主動向內政部聲請並經核准喪失我國國籍,自仍保有我國國籍,故申請人若能提示我政府原發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我國國籍之相關文件,當可依規定申請我國護照。惟在部分嚴格實施單一國籍國家,倘發給該等僑民我國護照,將影響其在當地國之居留權,甚至被取消當地國籍,當事人應審慎考量。 |
44問: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台探親或居留之規定為何? |
答:
1. 大陸地區人民與台灣地區人民在民國卅八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結婚年齡在七十歲以上者,不受配額之限制,得逕行申請來台定居。
2. 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倘符合「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之規定,得申請來台居留,依序排配,在未獲致配額前,雖不得來台居留,惟可來台探親,每年二次,每次三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個月,每年總停留時間不得逾六個月,但依規定得申請定居者,不受二次及六個月之限制。
3. 另結婚已滿兩年,且婚後累計在台灣地區合法停留期間逾三百日者,或其所生子女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申請來台團聚,在台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個月必要時得延長,其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另其臺灣地區配偶年逾六十五歲或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來台團聚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個月,每次延期不得逾六個月,其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三年。
詳情仍請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洽詢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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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問:本人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及外國護照,請問進出我國時,可否使用不同護照? |
答:依照規定中外旅客進出我國國境均須持用同一本護照,不得持用二種護照交互使用。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持外國護照入境者,應持外國護照出境。以外國護照入境者,除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要件者外,不得在台辦理戶籍登記或恢復在台原有戶籍。 |
46問:本人旅居海外並領有中華民國護照,請問可否持憑該護照來臺? |
答: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但書規定,「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自該法施行一年後(即八十九年五月廿一日起),入出國不需申請許可」,故海外國人係在台有戶籍者(包括現在台設有戶籍以及曾在台設有戶籍,而戶籍已遷出者),則可持憑該護照暨其上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入出國,無需申請許可;倘在台原有戶籍,惟無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則可持在台原有戶籍之證明文件(如舊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併有效之護照於抵機場或港口時,至境管局服務站申辦入國證明書,併同護照入國;至在台無戶籍者(即未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則需先在駐外館處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或入出國許可證持憑來台。
※未曾在台設籍者,則須先申請入出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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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問:本人持外國護照來台,如擬申請在台長期居留,請問應如何辦理? |
答:持外國護照之華僑,如擬返國長期居留,應依外國人申請簽證有關規定申請居留簽證持憑來台。否則應改持我國護照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申請來台長期居留。 |
48問:本人在台原有戶籍,已在國外居住多年且已取得外國國籍,現擬返國定居並恢復戶籍,請問辦理手續為何? |
答: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此類人士應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國後三十日內持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副本向原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或持原戶籍所在地遷出登記之戶籍謄本向現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
49問:海外僑民與國內人民結婚後,擬隨同配偶來台定居,應如何辦手續? |
答:申請人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條之規定,向居住地之駐外館處申請來台長期居留(請參閱第37題),外館受理後核轉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審核,俟獲准入境來台並連續居留一年或居留滿一定期間且婚姻關係存續三年以上或婚姻期間已生產子女,始得定居設籍。 |
50問:本人的子女在國外出生,請問如何辦理回國設籍? |
答:國人子女在國外出生,未滿十二歲,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境,其父或母在台灣地區原設有戶籍者(如持外國護照入國,其父母均須在台設有戶籍),入國後可逕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函轉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申請人事前應備妥下列相關文件:
1. 經駐外館處驗証之出生證明書正、影本(正本驗退)。
2. 經機場、港口蓋有入境查驗戳記之我國護照或入境證正、影本(正本驗退)。
3. 父或母之戶籍謄本(持外照入境者,應備父母二人戶籍謄本)。年齡已滿十二歲以上者,應依本問答第37題所述方式,申請來台居留後設籍。
4. 六歲以上兒童應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六歲以下附完整預防接種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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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問:本人為取得外國籍,曾申請喪失我國國籍,可否申請回復我國籍? |
答:
國人倘依我國籍法第十一條申請核准喪失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內政部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至已取得外國國籍者,須符合國籍法第十五條之規定,須於我國領域內有住所,且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等,並經內政部許可回復國籍。
(有關我國國籍相關規定仍請向內政部戶政司國籍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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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問:某甲在某民營企業服務,涉嫌侵占公款,該企業負責人為防止其潛逃出境,可否自行扣留其護照? |
答:依護照條例規定,護照非依法律,不得扣留。該企業負責人應循司法程序,經司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外交部。倘不依上述程序辦理,擅自扣留他人護照,將會觸犯刑責,不可不慎。 |